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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省矿业协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缴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6


 为规范协会会费收缴管理,保障协会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山东省矿业协会章程》《山东省矿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23年6月27日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相关规定,现将本协会会员分级会费标准、缴纳要求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会费分级收费标准

  本协会会费实行分级差别收费制度,根据会员单位在协会的任职层级,执行相应年度会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2000元/年

  理事单位:6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3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相关规定

(一)缴费周期及时限

   会费按自然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各会员单位须按期缴清当年度会费。

(二)缴费渠道及票据

   各会员单位须将会费缴纳至山东省矿业协会指定对公银行账户,缴费完成后,由协会统一开具山东省财政厅正规会费发票。

 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山东省矿业协会秘书处   0531-86556952

本公示依据《山东省矿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23年6月27日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制定,解释权归山东省矿业协会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