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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矿业协会地球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地质勘查资源开发行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奖励为我省地质勘查、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等项目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山东省矿业协会地球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矿业协会地球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成果奖申报条件

1、矿业开发类

矿业开发类包括:矿业技术发明类、矿业技术进步应用开发类、矿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类、矿山管理创新(矿业软科学)新增矿产资源研究类、绿色矿山建设先进科技类等项目。

1)申报项目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应用或实践,证明具有较好的实用性,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新发明应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且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矿业科技进步应用、推广及软科学应用应为五年内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省级行业团体的验收、科技成果评价。

3)新增矿产资源储量及相关研究提供专家评审意见

4)申报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贡献奖的单位应满足申报单位辖区内90%以上矿山已纳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综合矿山智能化生产水平达到省内领先;申报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单位的矿山企业应满足已经纳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且在科技创新与智能化矿山建设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申报山东省绿色矿业集团的单位应满足其集团内部矿山企业全部纳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生产水平、三率指标等综合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且获得不少于三项的省部级科技奖励。

2、地质勘查类

地质勘查类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化学)勘查、海洋地质、地灾防治、地质实验测试、地理信息地质(技术、科技、经济)管理软科学类项目。

申报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应是20151月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完成整体评价(第三方评价、评审、验收等)的成果。

(二)科技人才奖申报条件

1、申报科技人才奖,数年份评十大杰出人才奖”,为近5年(2016年以来)业绩和成果。

2、申报“杰出科研团队”,为近3年(2018年以来)业绩和成果,且有相应的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为依托。

二、推荐申报数量

1、科技成果奖:省矿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申报不超过4项;常务理事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理事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会员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不报。

2、科技人才奖(十大杰出人才奖杰出科研团队),所有会员单位均可推荐1名杰出人才和杰出科研团队,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

3、推荐专家应当回避评审工作。

42020-2021年度未交会费的,按非会员单位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行业新技术、新应用、新发明类项目应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省级行业团体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2、推荐申报科技成果奖、十大杰出人才奖、杰出科研团队均需提交纸质《山东省矿业行业地球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或《山东省矿业行业科技杰出人才奖推荐书》2份、附件证明2份(可与申报书装订成册)、《基本情况一览表》10份、《山东省矿业行业地球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统计表》1份。

3、申报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奖(包含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奖、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贡献奖、山东省绿色矿业集团)的单位需提交《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奖申报书》2份、附件证明2份、《基本情况一览表》10份

4、递交材料时,请携带与附件证明一致的原件,经验证原件后,退回申报单位,或附件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联系地址。

5、申报单位需提交与申报推荐纸质材料一致的光盘一份(word格式)。

四、推荐申报起、止时间

20219229:00起开始接收推荐申报材料;2021年102916:00时截止接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及人不得推荐申报: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或其他社会科技奖的项目;

2.申报项目完成及应用不符合时间要求的;

3.已申报省其他社会科技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相关成果及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的;

5.已获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贴、泰山学者、省部重点人才工程称号的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岩(手机号:15275129865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556952

邮箱:sdkx0222@sina.com

网站:http://www.sdkyxh.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

邮编:250013

 

                  山东省矿业协会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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